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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教育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1-11 23:26:39

1. 北京市教育局投诉电话号码

北京市教育局投诉电话号码:(010)66074686 /6607461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北京市市政府直辖的一级政府职能部门,该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教育工作,其主要领导是线联平。

办公室(合署):综合协调机关重要事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机要、档案、保密、机关保卫、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

2.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

教育工委办公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指示、决定;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制定党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规划、计划的实施;对教委机关党委所属支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评比;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以及直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科级、副科级干部的培养、教育、培训、考察和副科级干部任免等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县委统战工作要求,宣传、落实统战工作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宗教政策;指导教育系统的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共青团工作。
教委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教委机关事务、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信访、档案、保密、议案、提案、机关保卫、后勤、财务管理、外事活动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级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等重要事项的落实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本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人事管理科:负责协调、指导、落实本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编制和落实全县教育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按相应政策负责承办师范院校毕业生接收分配和教师交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统计工作;负责教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管理教育系统的老干部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组织研究编制教育系统基本建设投资规划、计划及教育经费预决算草案;负责协调、落实、管理、监督、教育经费及其它教育专款的使用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各类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协调落实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工程硬件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房地产的使用、仪器设备类国有资产的管理、学校校(园)舍建设和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小学教育科:负责本县小学、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本县小学、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制定落实本县小学入学、升学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小学生学籍的统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小学德育工作,协调管理本县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落实小学、学前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科研、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和图书配备工作;负责小学、学前专任教师岗位培训工作。
中学教育科:责本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协调组织管理各类成人培训;负责指导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及教学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科研、教学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本县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指导本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仪器配备和图书配备工作;负责审核、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以下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校的有关事宜。
体育美育科:统筹管理本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美育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体育、美育教学大纲、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美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社会实践活动;负责体育、美育专任教师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协调管理本县学校校外教育活动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政策法规与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落实教育系统教职工、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本系统教师申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县教育系统的政治保卫、治安保卫和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负责指导学校防火、安全等工作。
审计监察科:负责教育系统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纪检、监察、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党纪、政纪教育;负责本系统财务、各项经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协助查处本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和案件;负责受理本系统违法、违纪方面的举报、申诉等工作。
德育科: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编制德育科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考核、总结及规章制度落实等日常行政管理和科室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全县德育队伍(干部、班主任、心育教师)专业化建设;学校基础道德教育的常规管理与评价;加强课程德育建设;德育科研课题的探索、调研与实施;负责学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教育;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各方面,促进“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对全县贫困生调研和贫困基金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的时事政策教育工作;学校德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本县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对本县有关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管理教育工作的情况实施督导;依据分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实施督导;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本县教育评估工作;对本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督学进修,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 履行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3. 2023年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教师5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考生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
三、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乡村特岗教师岗位可放宽到北京地区普举源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年应届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须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三)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
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相应学位。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本科学历限26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六)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七)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月13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18日下午17:30,将以下所有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报考学校邮箱(见附件1)。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
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2.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统分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非定向”或“统招统分”的,无须开具证明);
3.学校教务扮答高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由所在研究生院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本科学历的须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4.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
6.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7.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须按照“顺序号-材料名称-姓名”分别命名,如“1-报名表-张**”。
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20230101-第一中学语文教师-张**”,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同文件压缩包。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核
考核由报考学校分别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考核形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包含面试、试讲、答辩,依据量化评价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厅尺人选。
(四)公布面试成绩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考核成绩时一并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政审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政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报名人员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
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出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
(八)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联系人:崔老师、詹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附件:
1.延庆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
1.延庆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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